关于印发《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琼银发〔2025〕64号
根据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《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》(银发〔2021〕84号)有关要求,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、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联合制定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》(见附件)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
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
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
2025年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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