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》的通知建市[2015]20号第二条: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,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,以及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、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,按照升级要求提交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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